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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娱乐场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wtgdly -/2022-0831003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娱乐场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本部门2022年抽查计划,根据《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特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本次部门抽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要求,组织实施。

二、抽查任务

根据《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任务为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抽查计划,本次抽查的对象为:娱乐场所,由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双柏县娱乐场所存量经营主体中随机抽取3户,并按照本部门抽查计划实施检查。

四、抽查事项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四)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

(五)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六)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七)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

(八)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

(九)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日志;

(十)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

(十一)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十二)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十三)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

(十五)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十六)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十七)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

(十八)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或者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十九)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五、抽查时间

2022年3——11月。

六、抽查方式

按照《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规定,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七、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县文化和旅游局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组织该项抽查计划实施的部门或科室应当督促执法人员按时按质做好检查信息录入。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组织检查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撼,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组织和参加双随机抽查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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